根据在菲同胞办证需求,为优化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自2023年12月4日起,驻菲律宾大使馆将对“中国领事”APP办理护照/旅行证程序进行调整,将其中材料递交、取证及缴费方式由原来“双向邮寄”、“银行缴费”变更为到使馆现场提交材料、缴费取证。
根据新的办理流程,申请人仍需通过APP进行申请,无需通过快递邮寄申请材料和到银行网点预缴费用。
1、当“中国领事”APP订单状态转变为“待到馆办理”后(如下图),请申请人本人按照APP订单预约时间到使馆领事大厅窗口提交实体材料,现场见面同时采集指纹。
2、当“中国领事”APP订单状态转变为“待取证”后,即可到使馆领事大厅现场缴费并领取新证件。缴费取证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周三、周五下午13:30-15:00。
如有疑问,请通过领事证件业务咨询邮箱(manila_zx@csm.mfa.gov.cn)或领事证件手机咨询热线09275029196咨询(中文、闽南语,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一)使馆能够通过APP在线受理的护照/旅行证办理范围包括:
1、普通护照或旅行证颁发。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2、普通护照换发。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即将用完或持照人容貌变化较大。
3、普通护照补发。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
4、普通护照加注。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或已在内地更改户籍登记姓名。
5、旅行证换发。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
6、旅行证补发。所持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二)以下情形暂不通过APP办理证件:
1、因公护照换补发、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的,请通过我馆证件业务咨询邮箱预约办理。
2、香港居民申请换发护照或者签证身份书的,请自行联系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上办理(网址:www.immd.gov.hk)。入境事务处办理完毕后,会将您的新护照寄送至使馆。届时使馆将通知您携带旧护照等证件前来使馆领取新护照。
3、港澳台居民通过APP提交办理旅行证申请时,如因证件问题无法注册成功,请在工作时间直接到窗口办理。
二、“中国领事”APP下载注册
中国领事”APP可通过华为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小米应用商店、苹果应用商店或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下载。下载成功后打开APP,请使用中国手机号或电子邮箱进行注册,暂不支持菲律宾或其他国家手机号注册。请根据提示填写中国身份证号或普通护照号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即可正常登录使用。如未成年人暂无上述证件,可使用他人已认证账户办理。
三、在线提交申请
(一)信息填报
1、登录APP,点击“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选择拟办证馆(驻菲律宾使馆)。
2、根据提示要求逐步、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
*姓和名应分开两行填写,姓填在上一行、名填在下一行,请勿在上下两行重复填写姓名。
*家庭成员信息虽系统中设置为“选填”,但这是核实您身份的重要信息之一,请务必将父母及配偶的信息填写完整。如无配偶,请在姓名栏填“无”;如父/母已去世,请填写父/母姓名,并在地址栏填写“已故”。
*所有需要填写国内联系电话的项目都仅支持填写中国手机号码(11位),不接受填写固定电话号码。如果您的国内联系电话没有手机,可以填写亲友的手机号码,以备需要时能联系到您。
*请确保上传申请人本人最近一本护照等证件的资料页,已经加盖注销章的证件不可用于换发新证件。
*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无法通过审核,会退回要求重新提交申请,并重新排队等候审批。
3、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签名请务必由申请人本人签署,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未成年申请人姓名)。此电子签名将打印在新护照上,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以规范汉字书写。
4、上传证件照片(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双唇闭合、可见双耳、不戴帽饰)。此照片将印制在新护照上,须与之后到馆提交的照片一致。建议上传专业机构拍摄的电子版证件照,不要上传低质量、低清晰度的照片,不要翻拍纸质照片上传。
5、上传附加办证材料:
* 正常换发护照,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如有)。
* 遗失护照/旅行证后申请补发护照,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如遗失护照确实无法提供护照资料页照片的,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代替;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如有);
③提前下载并签署的“护照遗失报告书”(见附件1)。
* 遗失护照/旅行证后申请签发旅行证,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如遗失护照确实无法提供护照资料页照片的,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代替;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如有);
③提前下载并签署的“护照遗失报告书”(见附件1)。
* 未满16周岁,申请换发护照,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如有);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④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离婚判决书)等;
⑤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 新生儿申请首次颁发护照,如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请上传:
①父母双方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②父母结婚证(在国内结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③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原件;
④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⑤如系单亲家庭,必须上传抚养方出具的书面声明,声明新生儿确实是本人的亲生子女,新生儿父母的国籍情况且新生儿不具有外国国籍,抚养方为何无法与另一方取得联系,抚养方将独立抚养新生儿,所说属实、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新生儿申请首次颁发护照,如父母一方为菲籍的,请上传:
①父母双方的护照资料页照片,父母中中国人一方的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②父母结婚证(在国内结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③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原件;
④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⑤提前下载并签署的放弃外国国籍声明书(见附件3);
⑥如系单亲家庭,必须上传抚养方出具的书面声明,声明新生儿确实是本人的亲生子女,新生儿父母的国籍情况且新生儿不具有外国国籍,抚养方为何无法与另一方取得联系,抚养方将独立抚养新生儿,所说属实、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办理护照姓名加注,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
②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照片(如有)。
③与加注内容相关的官方证明,如已在国内更改过姓名的户口本、更改过姓名的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的出生证,或者其它证明材料等。
* 中国籍儿童(具有国籍冲突的)首次申请旅行证,请上传:
①父母双方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②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
③父母结婚证(在国内结婚的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在菲律宾结婚的需提供由菲律宾国家统计署PSA颁发的结婚证明),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④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如在菲出生,出生证应由律宾国家统计署(PSA)出具;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⑤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旅行证,请父母提前下载并签署“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 中国籍儿童(具有国籍冲突的)申请换发旅行证,请上传:
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
②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旅行证,应提供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资料页照片、在菲律宾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③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④提前下载并签署的“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
关于具有国籍冲突的中国籍儿童,系指以下情形:
①在外国出生,出生即具有外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中的任一方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儿童;
②在中国出生,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且按照外籍父母国籍国法律,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儿童;
在外国出生且首次申办旅行证者,应在出生地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办理。
注意事项:通过APP提交的办证材料图片须与正本一致。申请人应确保图片及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一切相应责任。相关材料的JPG或PNG格式图片每图不大于5MB。
(二)材料递交和取证方式
目前我馆实行在办证大厅收取材料及取证的方式,请在APP申请“材料递交”方式选择“到馆递交”,“取证方式”选择“到馆取证”。
(三)支付缴费方式
请选择“线下支付”,即到馆现场缴费取证。
(四)提交订单
1、在线填写信息完成确认无误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
2、订单提交后即无法再修改申请信息,请您务必在提交前仔细核对提交的各项信息。申请信息如有误,将导致订单审核不通过,需要重新提交订单。如提交申请后发现有需要更正的信息,可以点击“取消订单”,修改后再次提交。但如系统检测到您30天内累计取消订单达3次,自此30天内不可再次提交新的订单。
3、提交订单后,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
(五)身份验证
1、APP将对申请人进行面相识别,请根据提示操作,在成功后进行下一步。
2、如确实无法通过身份验证,也可点击“跳过”直接进入下一步。
四、等待使馆审核及后续跟进
使馆将根据订单提交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初审。在审核中如遇下述情况,将推送相关信息到“消息中心”,请跟进留意:
1、待补充材料。经审核,如需补充提供或更正申请材料等,“消息中心”中将提示订单“待补充材料”,请按提示内容尽快补充上传到订单中。
2、审核不通过。经审核,如订单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存在申请信息错误无法进行审核的,“消息中心”中将提示订单“审核不通过”,订单终止。如系因申请信息错误导致订单审核不通过的,可重新提交订单,并注意在填写新订单时根据提示更正相关错误。
3、待预约时间。使馆初审通过后,将推送预约到馆办理信息。收到信息后,请及时按提示预约到馆时间。请注意16周岁以下申请人到馆办理须由签署同意办证声明书的监护人陪同。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可予办理的,系统将主动推送“待预约时间”的通知。申请人在APP上订单状态转变为“待预约时间”后,申请人可预约到馆提交材料时间。
五、到馆办理(须申请人本人到馆)
请申请人(16周岁以下须由出具同意办证声明书的监护人陪同)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凭手机APP订单状态通知(须携带打印纸质版),到使馆领事大厅递交核验实体材料、领事见面、采集指纹、面相等生物信息。
(注意:领事大厅1、2号窗口受理。中国大使馆领侨处办证地址:2nd Floor, the World Center, 330 Sen. Gil J. Puyat Avenue, Makati City, Metro Manila)
*递交实体材料包括:
1.打印的订单“待到馆办理”页面截图及预约信息
2.旧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领取新证件时旧证件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3.与已上传APP同版的申请人纸质照片2张,应符合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
4.已上传APP的其他材料原件:如申请人在菲合法签证及工作签证卡、未成年申请人出生证原件(首次申请证件的儿童,出生证原件不退)及监护人的护照(如有)、混生儿童父母结婚证及双方父母身份证件、菲外交部(DFA)出具的新生儿未取得菲律宾护照证明等原件(原件不退)。
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办证材料如申请表、声明书等已通过APP线上提交,不用现场递交。
*前台受理后,将出具取证单(粉色,配合APP订单号使用)。
六、缴费取证
1、当APP订单状态变为“待取证”后,可按规定取证时间到使馆领事大厅缴费并领取新证件。
2、领取时请注意核对新证件信息,办理证件换发的须注销原护照/旅行证,领取新证件时一并退回。
3、缴费取证凭据:
(1)取证时请提供使馆开具的粉色取证单原件;
(2)如粉色取证单遗失或损毁,须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APP订单领取证件。
七、其他事项
1、逾期未取证件的处理:对于超过1年仍未被领取的证件,我馆将按期予以注销。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后果。
2、确有紧急办证事项(如奔丧、就医等)人员,请先通过APP递交申请,然后发邮件至我馆证件咨询邮箱申请提前办证,邮件中需告知申请人订单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希提前办理事由及相关凭证,待初审通过后可凭回复邮件到领事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