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20日起,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对外国人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申请要求调整如下: 一、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签证申请表和确认页并签字。 (二)邮件预约 (1)提出申请。请向使馆签证咨询专用邮箱phchinaembassy@hotmail.com发送邮件。 邮件题目格式:“拟申请签证种类+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 邮件内容:请在正文中说明拟赴华事由和拟赴华时间,并在附件中以PDF或JPG格式上传申请签证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2)使馆初审: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完整的,使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具体到馆办理时间;对符合受理范围但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整后,使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到馆办理具体时间。 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及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请径向使馆递交申请材料。 (三)递交申请。请申请人本人按使馆电子邮件通知时间到使馆递交申请材料并采集十指指纹。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且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 (二)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三)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 (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如中国国内疫苗接种证明、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俗称“黄卡”)、菲数字疫苗接种证明(VaxCertPH)等可查验的疫苗接种证明;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六)在菲律宾合法停、居留证明(适用于在菲律宾的第三国公民); (七)以下相关类别签证申请材料: | | | | | | |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 Z字/M字/F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Z字/M字/F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复印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 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病危通知书等; ②申请人与死者或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死者或病人的身份证明。 | |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三、注意事项 (一)目前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适用中外互免签协定、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需办理签证; (三)已获发赴华签证及无需办理签证人员,赴华前仍须按照使馆要求申领健康码。有关要求详见使馆网站“赴华乘客服务”栏目:http://ph.china-embassy.gov.cn./lsfw/ls/ 四、受理地址和咨询方式 使馆领事证件大厅地址:2nd Floor, the World Center, 330 Sen. Gil J. Puyat Avenue, Makati City, Metro Manila 咨询邮箱:phchinaembassy@hotmail.com 咨询电话:0927-5029218(英语、他加禄语,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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