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领事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自2021年12月30日起,中国驻达沃总领馆开始办理领事认证业务。棉兰老地区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向我馆递交认证申请。棉兰老地区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确认的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无犯罪记录、学历证明等,以及有关当事人的声明书、委托书等文书,拟送往中国(包括香港、澳门)使用,可根据需要按以下程序办理认证。 一、认证程序 (一)委托书、声明书等文书经菲律宾棉兰老地区公证员公证,并按顺序办理菲律宾外交部棉兰老办事处认证及中国驻达沃总领馆认证; (二)棉兰老地区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确认的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无犯罪记录、学历证明等需按顺序办理菲律宾外交部驻棉兰老办事处及中国驻达沃总领馆认证。 二、提交材料 (二)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三、申请方式 四、申请费、办证时间 (一)中国公民:民事类文书400比索/每份,商事类文书800比索/每份 (二)外国公民:民事类文书1200比索/每份,商事类文书2400比索/每份 (三)办证时间:正常为收到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和银行交费凭证后第4个工作日寄出办妥证件。 (四)加急费:特急(依上所述第2个工作日寄件),每份加收1700比索;加急(依上所述第3个工作日寄件),每份加收1100比索。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国有关部门规定,用于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领事官员如发现有关文书不合法、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或被涂改、拆换等,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六、表格下载
|